易文伟律师 08:00-21:00
易文伟律师
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。
18613983691
咨询时间:08:00-21:00 服务地区

从索赔25万到倒赔1388元:MCN主播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易文伟完胜利

发布者:易文伟律师 时间:2026年05月28日 31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
原告(反诉被告):长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被告(反诉原告):乙某

案由:合同纠纷

二、合同主要内容(2021916日签订)

合同名称:《MCN传媒签约艺人经纪合同》及附件《演艺要求》、《抖音达人合同》、《MCN传媒艺人制度》

合同期限:2021916日至2024916日(3年)

被告(主播)义务:

每月最低直播156小时,直播天数不低于26天,每天不低于6小时。

每月优质短视频不低于25条。

收益与保底:

完成任务可领取基本保底收入6000/月(税前),保底2个月。

收入分配:主播享受当月总流水的40%(合同约定)。

保底为补贴,非劳动报酬。

违约金条款(第9.3条):被告无故单方解约,违约金 =(附件所列扶持费用 + 合同签订以来直播总流水)× 3倍。

扶持费用明细(附件):猎头招募费5000-5万、管理费6000/月、住宿费3500/月、培训费28万、热门宣传510万、设备费4000元、场地费5000/月等。

特殊约定:前两个月视频拍摄由原告副总某总“亲自跟”。

三、双方主要诉求

原告本诉请求:

1.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5万元。

2. 承担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。

被告反诉请求:

1. 确认合同于202216日(退会日)解除。

2. 支付2021101日至1210日期间尚欠收益9733.08元及利息。

3. 原告承担诉讼费。

四、法院查明的主要事实

合作期间:2021916日至202216日(被告停播并退出抖音公会)。

直播流水及收益(法院确认):

202110月:总流水21507元,平台抽成50%,剩余50%由公会和主播分。按合同40%计算,被告应得8602.8元。

2021111日至1210日:总流水21279元,按40%计算,被告应得8511.6元。

合计应得收益:17114.4元。

被告已收到款项:法院认定被告已收到11135.66元(含预支款等) + 扣款2050元(直播时长不够) + 1540元(平台提取) + 1000元(副总转账)= 15725.66元。

欠付收益:17114.4-15725.66 = 1388.74元。

被告退会:202216日,经抖音平台评估,同意被告退出公会(退会原因为公司未提供约定扶持、克扣报酬等)。

五、法院核心认定

1. 合同效力:合同合法有效,非格式合同(被告未证明欺诈、显失公平)。

2. 合同解除:因双方已实际停止履行,确认合同于2022526日解除。

3. 违约责任:

不支持原告25万元违约金请求。理由: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收益、提供扶持(如副总跟拍、流量卡等);被告退会事出有因,非“无故单方解约”。

被告也存在直播时长不够等违约行为,但未达到支付巨额违约金的程度。

4. 欠付收益:原告需支付被告1388.74元。

5. 资金占用利息:不支持,缺乏合同依据。

六、判决结果

1. 确认合同于2022526日解除。

2. 原告长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被告乙某收益1388.74元。

3. 驳回原告的全部本诉请求(即25万违约金不予支持)。

4. 驳回被告的其他反诉请求(如确认16日解除、利息等)。

5. 诉讼费:本诉受理费5050元,反诉受理费56元,合计5106元,由原告负担。

易文伟律师对本案的点评与复盘如下:

一、整体评价:核心目标达成,胜诉意义重大

本案本诉请求25万元违约金被全部驳回,反诉请求中合同解除及部分收益支付得到支持,且法院明确认定原告未按约履行义务在先。从诉讼结果看,我方成功抵御了高额索赔,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质性救济,基本实现预期诉讼目标。

二、代理思路与策略亮点

1. 主动反诉,变被动为主动

面对原告25万元违约金的高压,我方并未消极应诉,而是及时提起反诉,请求确认合同解除、支付拖欠收益。这一策略将案件焦点从“主播是否违约”扭转为“公司是否根本违约”,成功引导法院审查原告的履约行为。

2. 以抖音平台退会审核结论为核心证据

我方充分运用了抖音平台公会的退会审核机制。平台在审查双方证据后,于202216日同意乙某退会,理由正是“公会未提供约定扶持、克扣报酬”。这一第三方平台的中立认定,对法院判断“谁先违约”起到了关键作用。法院最终也认定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履行了合同义务。

3. 逐一举证原告的违约行为

通过大量微信聊天记录、预支费用截图、流水数据等证据,系统展示了原告的六项违约事实:

① 副总某总未按约定“亲自跟拍”;

② 经纪人消极应付、不管不问;

③ 摄影部门推诿;

④ 未按40%比例支付收益,随意克扣;

⑤ 迟延支付报酬,迫使主播反复预支生活费;

⑥ 承诺的流量、人气卡从未兑现。

这些证据虽然部分未被完全采信,但整体上足以动摇法官对原告履约诚信的信任。

4. 精准攻击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前提

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极为苛刻(扶持费用+流水×3倍),但我方强调:该条款适用于“被告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”。而我方证明原告违约在先,被告退会属于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,而非“无故”。法院采纳了这一逻辑,最终完全驳回违约金请求。

对同类主播合同纠纷案件的启示

1. 违约金条款并非无敌:只要主播能举证公司存在未按约支付报酬、未提供扶持等违约行为,法院完全可以不支持违约金,甚至驳回全部本诉。

2. 平台退会记录是重要证据:抖音等平台对公会违约的审核结论,可作为证明“公司违约在先”的有力材料。

3. 警惕“格式合同”陷阱:虽然本案法院未认定格式合同,但合同中大量扣款(房费、水费、运营分成)因无明确约定而未获支持,说明法院会对不公平条款进行实质审查。

4. 证据留痕是生命线:主播与运营、副总的一切沟通,尽量使用微信文字或可截图的渠道,避免口头。对每一次扣款、每一笔预支,都要要求公司出具明细并自己截图保存。

作为乙某的代理人,我对本案结果总体满意:25万元违约金归零,公司反而要支付欠款。本案也再次印证了一个朴素道理——合同是双方诚信履行的工具,而非一方压榨另一方的枷锁。对于经纪公司而言,若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报酬、兑现扶持承诺,即使写下天价违约金,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。

易文伟律师 已认证
执业年限 5
  • 北京市华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
    • 执业5年
    • 18613983691
    • 北京市华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
    咨询律师
    • 入驻华律

      5年

    • 用户点赞

      2次 (优于85.85%的律师)

    • 平台积分

      309分 (优于64.18%的律师)

    • 响应时间

      一天内

    版权所有:易文伟律师IP属地:湖南
    技术支持: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-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:32836 昨日访问量:33

    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 有害信息举报